联防费拟升价
市民直指“五不对”
本报日前报道三水治安联防费拟提价的消息后,市民反响热烈。什么时候提价,物价局会否提供补充方案,会否召开听证会,成了市民关心的热门问题,不少市民表示,水价刚升不久,治安联防费又提价,难以接受。“联防费不属听证目录中,因此将不会召开听证。”三水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苏伟革向记者表示,“但会综合市民意见,提交区政府审批”。
固定车位费升幅大
西南街道办以治安联防大队存在严重的收不抵支理由,向物价局建议五项调价申请:
一、街道安全文明小区内居民住户治安联防费由原来的22元/户·月调整为30.50元/户·月;二、街道未建安全文明小区的住户(不含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治安联防费由原来的6元/户·月调整为9.5元/户·月;
三、小车固定车位收费由原来100元/辆·月调整为150元/辆·月;
四、临时车位收费由原来白天的3元/辆·次恢复为4元/辆·次,通宵停车则由原来的6元/辆·次调整为10元/辆·次(收费时间恢复从1小时后开始计算);
五、工商企业(户)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按营业额的0.2%,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调整为:
(一)月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每月4000元;
(二)月营业额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月2000元;(三)月营业额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每月1000元;
(四)月营业额50万元以下的,按原来标准收取。
市民热盼信息公开
治安联防费提价申请刚曝光,惹来市民争议声一片,他们直指逆市调价存在五个“不对”:
一、时机不对
金融海啸下,工资缩水,工作不稳,此时提出升价,部分市民表示,难以理解。网友伊豆豆说,“现在是加价的时候吗?很多地方政府都为民生在减免各项行政收费,我们却要样样加价!先是电、水加了,现在又治安,三水的民生谁来关注?”
二、理据不对
“水价刚升不久,现在联防费又提价,有冇搞错。”网友Victor对西南街道办以超支为由提出加价申请,他觉得不足够,“怎么超支?治安联防是个什么性质的队伍?是因为买设备还是纯人工成本?财务应该公开。”
三、幅度不对
根据西南街道的提价申请,居民的治安联防费和车位费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假如获批,固定车位费每月贵了50元,网友伊豆豆说,“幅度有点大了,像我们三口之家加上停车每月多50多,也是一定的负担呢。但如果别人家要养老养小的就会感觉很吃力。”网友Victor也表示,幅度怎么制定也没有说明。
四、服务不对
交钱要用得其所,市民未能充分享受实惠就提价,网友同声说,“不值”。网友“午夜小熊”在论坛上质问,“大年三十的案破了吗?摩托车的盗窃率下降了吗?人同财产都得不到保障,凭什么加价。”网友梁靖也表达不满,“治安费是收了,现在30多,跟有物管的小区差不多了,但服务却差远了。楼梯没人管的,保安就管收费,我楼下有篮球场的,那架子破了那么久了没人理,还说想要把球场变成停车场。还有我楼下的商铺现在在装修,在我们的单车房那开了个后门,就是说从他的铺子里能进来到我们小区的,这样的管理算是封闭式的管理吗?”
五、程序不对
事关民生,提价幅度大,网友“龙游天下”认为“最好搞个听证会 听听民众的声音” ,三水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苏伟革向记者表示,联防费不属听证目录中,因此将不会召开听证。但会综合市民意见,形成调整方案,提交区政府审批。苏主任向记者强调,他理解市民的心声,但是物价局要听取“科学”的意见。何为“科学”?苏主任解释,即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成本审核后形成的评估报告。至于物价部门会否根据市民意见,另提出价格调整的补充方案?苏主任没有正面回答,但表示会向市民征询,同时也根据“科学”的意见,探讨一个平衡点。
西南街道办:提价费用将用于添置完善警用设备
记者从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近年来治安联防费用缺口大,2006年收支相抵后超支2596075.72元,2007年超支4792535.78元,2008年超支7659557.18元。随着西南城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步伐的加大,治安队员人数的增加,以及物价指数上升和治安队员工资待遇提高,财政负担将更加沉重,预计2009年财政补贴将达到12282000元。因此提出提价申请。
相关负责人表示,提价费用会用于继续完善警备,例如建设人性化治安亭,配备警棍警灯,对一些敏感路段的不发分子,能起一定震慑作用。
律师意见:应听证及公开信息
三水物价局公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第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但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究竟治安联防费是否属于听证目录?佛山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蔺存宝律师认为,应当听证。
蔺律师表示,要视收费主体和收费用途界定此项收费是否属于公用事业价格或公益性服务,“据我了解,目前治安联防费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为收费主体,由当地派出所监督管理,这样的治安联防费来自农村自治组织经费,即村委会开支。另外在城区内,如果治安联防队是由派出所组织,职责是帮助警察维持治安,代替警察的职能,这属于公用事业,是否收费还是一个问题;如果治安联防队是由当地居委会组织,作为维护治安的功能,这属于公益性服务,也应当听证。”
从三水区物价局公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第三条看出,立法的本意是要把垄断性商品纳入听证范畴,试问居民不交这个治安联防队的费,还有其它竞争对手可供选择吗?没有,因此我认为应该纳入听证,而提价申请方也应当把治安联防费的相关信息对市民公开。
提醒:
三水物价局表示,将对《关于要求提高西南城区治安联防费的函》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和成本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后,形成西南街道治安联防费调整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现在欢迎社会各界于2009年3月1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联系电话:0757-87756757
传 真:0757-87732240
电子邮箱:sfglg@ss.gov.cn |